周淑芬律师
分类: 律师团队   发布时间: 2013/4/25 10:57:30 

 

姓名:周淑芬

执业证号:11303201211560785

手机1:15930037966

手机2:

邮箱:

电话(传真):0335-7864795

地址:青龙满族自治县县城商业街北段西侧四楼 

2012年度,本人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恪守职业道德,认真遵守职业纪律,按照《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贵发》严格要求自己,热衷于法律事业积极钻研业务知识。

业务方面:积极开拓业务,扩大业务范围,积极参与法律宣传。

通过本人努力,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律师业务受到社会和群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。
     
我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规章,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和本所的各项管理制度,在代理案件过程中,能够坚持以事实为依据,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,严格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为目的,遵守律师职业道德,执行法律和行为规范,依法履行律师职务,工作认真踏实,业务精益求精,注重办案质量和服务水平。
     
律师职业是专业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一项法律工作,为能更好地为社会和当事人服务,我努力加强业务学习,不断更新业务知识,认真完成每年律师继续教育培训业务,履行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各项义务,积极运用所掌握的法律知识和服务技能,提高自己的执业能力和水平,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,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,坚持维护法律,热情服务,扶贫济弱,匡扶正义的法律援助基本原则,结合法律援助工作自身的特点,积极维护法律援助对象的合法权益,只有这样,才能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的优越性,才能取得法律援助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。
    
在今后的工作中,我仍将坚持诚信为本,坚持维护法律尊严的目的,争做一名政府放心,委托人满意,维护国家法律和社会正义的优秀律师

总体而言,本律师在本年度能够认真做好本职工作,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,并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。